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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團法人雲林縣保母協會                  廣  告

105年度補助辦理照顧服務職類職業訓練-托育人員專業訓練班招生簡章

壹、培訓宗旨:

一.提昇保母專業知識與技能,取得保母人員技術士檢定報考資格。

二.鼓勵社區人士二度就業,從事保母工作增加收入以改善家庭經濟。

三.協助雙薪家庭之托育問題,而能全力投入工作,促進社會經濟繁榮。

貳、主管機關:雲林縣政府  主辦單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

參、承辦單位:社團法人雲林縣保母協會

肆、經費來源: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就業安定基金補助。

招訓字號:南分署訓字第1041300302號函

伍、參訓資格:(一)年滿20歲以上之失業者、初次就業待業者及具就業保險、勞工保險、農民保險被保險人身分之在職勞工,性別不拘。

                      (二)公司或商號負責人(含有限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不得  以失業者身分參加本計畫訓練,日間部在學學生如未工作,尚未身屬職場,非屬「勞動力」範疇,亦不符失業者身分參加職業訓練。

             (三)國軍屆退官兵於退伍前仍為現役軍人,經國防部荐訓參加一般訓練,以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各分署,自辦一年以內各職類之日間訓練,不包含本分署委外或補助之失業者職前訓練。(依據原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職公字第0960501349號令、國防部選道字第0960004633號令會銜修正)

陸、課程內容: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訓練實施計畫』共7學分(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相關法規導論、嬰幼兒發展、親職教育與社會資源運用、托育服務概論及專業倫理、嬰幼兒照護技術、嬰幼兒環境規劃及活動設計、嬰幼兒健康照護)及勞委會頒佈之保母人員單一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規範之應備知識與技能。

柒、開課時間:

班別

開課期間

上課時間

上課地點

備註

 105年0618日至1050813日

每週六、日

8:00-

17:00

雲林縣勞工福利保護協會

地址:斗六市中華路100號4

17136小時

捌、報名時程表:

內容

日期

備註

報名時間

105年5月17日至5月23日(17:00截止)

報名者請先至本協會填寫報名表,並繳交兩吋照片2張、身份證影本(分開影印)、至勞保局申請勞工保險明細表及農保明細表(1個月內)或無加保證明、各項符合特定身份者證明文件,以完成報名。

甄選日期

105年5月28日(六)

上午8:00~12:00

筆試(50%)、口試(50%)

 

依報名編號依序進行筆試。

地點:雲林縣斗六市鎮東里集會所

斗六市鎮東里育英北街60號

斗六國中大門口斜對面,斗六市立運動場旁.陸橋邊

公布錄取

105年6月1日(三)

公布於本會網站及公佈欄

繳費

105年6月1日至6月6日

依甄選成績名次依序通知錄訓,逾期未繳件者視同放棄。

備取者遞補

105年6月7日(二)

由本會通知備取者依序遞補。

開課

105年6月18日(六)

 

地點:雲林縣勞工福利保護協會

斗六市中華路100號4樓

中正路與中華路交叉路口媽祖廟旁-

  全家便利商店樓上 

 

玖、招生人數:40                          

拾、參訓費用:失業者$8,916元,在職者$8,287元。

    補助費用依規定結訓者失業者特定對象補助8,916元,一般身份補助7,133元;在職者特定對象補助8,287,一般身份補助6,630元。

            「本課程參訓學員須先繳交全額訓練費用」。

拾壹、退費及結訓規定:

一.參訓學員已繳納訓練費用,但因個人因素辦理退訓者,訓練單位應依下列規定辦理退費:

1.於開訓前辦理退訓者,最多得收取平均個人訓練費用百分之五,餘額退還學員。

2.已開訓但未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訓練單位應退還平均個人訓練費用百分之五十。

3.已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不予退費。

.在職勞工參訓者,補助金額納入產業人才投資三年七萬補助額度內計算。

.參加訓練期間,重複參訓其他職業訓練課程,接受政府訓練經費補助者,不得同時申領補助。

.參訓學員中途離(退)訓,不得申領訓練費用補助。

.失業者參訓學員一律加入勞工保險(訓)字號保險。

.頒發結訓證書須符合下列規定

       1.該專業訓練課程名稱(單科)出席率達三分之二以上。

       2.該專業訓練課程(總時數)出席率達百分之八十以上。

       3.該課程名稱實習課程出席率百分之百。

       4.結訓測驗每科70分為及格標準者。

拾貳、注意事項:

以失業或待業身分報名之學員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予錄訓

    1.結訓學員尚處於訓後三個月內之就業輔導期間。

2.開訓日前一年內曾參加本署及分署自辦、委外或補助辦理之職前訓練課程,且因請假、曠課時數其他可歸責於學員事由而被退訓。

    3.開訓日前二年內重覆參加相同班名、訓練時數亦相同之訓練課程。

        4.開訓日前二年內已有二次職前訓練參訓紀錄,且其訓後三個月內均無就業效果或紀錄。

拾參、報名地址:雲林縣斗六市中堅東路28號(鎮南國小後門)

拾肆、洽詢專線:05-537610805-5378108

   無法全程參與者請勿報名     

 

特定對象身份:(特定對象之補助如因補助要點修正,依修正後補助要點規定辦理)

1.就業保險被保險人失業者:非自願離職失業者(檢附推介單)、自願離職失業者。

2.獨立負擔家計者、中高齡者、身心障礙者、原住民、生活扶助戶(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更生受保護人之失業者、長期失業者、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失業者、無戶籍國民之失業者、無國籍人民之失業者、中低收入戶、因犯罪被害之失業者、自立少年之失業者、家暴及性侵害被害人之失業者、其他經直轄市、縣(市)政府或其委託計畫之社工人員訪視評估確有經濟困難之失業者、逾65歲者、二度就業婦女。

                                                                                                                                             廣  告

 

筆試題庫搜尋方式>測試參考資料-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全球資訊網>標題15400-保母人員>點選下載

 http://www.labor.gov.tw/home.jsp?pageno=20110929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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