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 據
茲向雲林縣政府領到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母托育管理與托育費用補助實施計畫」家庭托育費用補助款,
計新台幣 萬 仟 佰 拾 元整,確實無訛。
申請補助項目,請勾選:
□受雇者家庭-一般家庭
□受雇者家庭-弱勢
□非受雇者家庭臨時托育費用補助
領款申請人姓名: (簽章) 申請人身分證字號: 幼兒姓名: 幼兒身分證字號: 保母姓名: 申請人電話: 戶籍地址: 縣 (市) 鄉(鎮、市) 村(里) 路 巷 號 樓 幼兒托育地址: 縣(市) 鄉(鎮、市) 村(里) 路 巷 號 樓 郵撥金融機構 (郵局)局號□□□□□□---□ 帳號□□□□□□---□ 請領日期: 年 月 日 |
*注意事項:
一、戶內有一人以上受補助兒童,應一人填具一張領據。
二、領款人與郵局局號、帳號應為同一人。
三、請以正楷書寫,若有塗改務必於塗改處加蓋章。
四、需於規定之時間內繳齊所有應備文件,且所提供之審核資料不實,需自負法律責任,並繳回補助金額。
五、受補助期間不得同時重複申請政府同性質之補助;如重複請領,應繳回補助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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